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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1991年4月县残联成立起来就计划单列、理事长专职, 级格为正科级,人员编制,由3人到17人,经费实行全额预算,财政拨付,内设科室10个,下属单位3个(就业所、康复中心、残培中心),用品用具供应站、服务社、联络站,分别挂牌,合署办公,(均在综合服务楼)。
乡镇组织建设
- 1999年7月县政府发文,完善了所有乡镇的残联机构,明确了主席、理事长,2002年在乡镇残联换界中逐步实现了残联主席,理事长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理事长有正式的任命书,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通过自荐、推荐、考察、招聘,产生了每乡镇一名联络员,补贴采取,县残联开会或安排具体工作,每次补助30元(来回经费各10元,生活费10元),自行到县残联联系业务,开展工作,每次补助10元。
村级组织建设
194个行政村,全部建立了残疾人协会,依据协会残疾人数的多少,10人左右分成若干个残疾人小组,便 于管理,便于服务,便于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